机动车等财产被暴雨水淹后,被保险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 主张保险理赔金属于不超诉讼时效?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0 10:53) 点击:224 |
机动车等财产被暴雨水淹后,被保险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 主张保险理赔金属于不超诉讼时效? 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法律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再依据上述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请求赔偿的 诉讼时效为二年,且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也是二年,故对于机动车、房屋 等财产被暴雨水淹后的理赔诉讼时效问题,为避免引起争议,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 益,建议于事故发生后二年内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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