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洪灾期间,房子、车子等被征收、征用的,能够获得补偿吗?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4 06:56) 点击:223 |
疫情、洪灾期间,房子、车子等被征收、征用的,能够获得补偿吗? 答: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 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 偿”。征收、征用必须给予权利人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应当公平,不能出现不公 平的现象;补偿应当合理,即补偿的数额应当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情 合理补足的要求。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