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文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若发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5-09 17:25)    点击:149

若发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并依法享有追偿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文胜律师提供“保险理赔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文胜律师,张文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文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175123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文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焦作律师 | 焦作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文胜律师主页,您是第6131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