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跳到河里扑腾了一阵,才知道河水的深浅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5-21 18:30) 点击:142 |
由法官到律师——真正跳到河里扑腾了一阵,才知道河水的深浅 文章来源:顽石的法门 ,作者张伟2018-09-25 很多人对律师的印象只停留在收入的层面。一提到律师,他们总是眉毛一挑,喜欢说:“做律师的,他们很赚钱。” 辞职到现在,与一些同样从体制内辞职当律师的同行交流,大家都有一种感慨,在我们辞职之后,一些人见面总是一副高度关心你的样子却只追问一句话:“做律师很赚钱吧?”,其实听者都明白,这句“关心”的话有时候蕴含的并没有多少真正的关爱之情,而仅仅是包裹着他们自己内心强烈的窥私欲,甚至夹杂了些许不便明说却又难以自我抑制的其他心理情感。 我辞职到现在,做律师差不多两年,说到律师这个行业,应该是有一定深度的体会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行外人看到的,多是表面的光鲜与热闹,而其中的艰辛困苦又有几个行外人能真正懂得和理解? 只有做律师的,才懂得律师这个行业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高收入。 很多人看着一些律师衣着光鲜、交往名流,看着律师收费指导标准动辄以万元计,便认为律师是个普遍高收入群体,甚至认为律师行业遍地是黄金,对律师群体是逮谁就说谁的收入至少多少多少。可是实际上,律师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同样存在收入上的“二八定律”。刚进入律师行业的实习律师,或者刚刚才能单独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在人数上占了律师行业的“大半壁江山”,但是这个占据行业大多数的年轻阶层的收入普遍是较低的。我刚刚辞职的时候,去长沙呆过一段时间,在那儿给实习律师的薪酬待遇只有每月三千左右,在这种收入水平下,许多实习律师的生活若没有家里的资助或者自身的积蓄是举步维艰的。 收入较高的律师的确存在,但只可能是那些盘踞在律师行业结构的金字塔顶层的极少数律师,而要想从金字塔的底层爬升到收入较高的顶层位置,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和技艺的沉淀,还有外人看不到的不懈努力,甚至可能还需要可遇不可求的机遇。 只有做律师的,才懂得律师的收入都是来源于自己的艰辛付出。 在很多人眼里,律师赚钱无非就是动动歪脑筋、动动嘴皮子,甚至有的人喜欢揶揄律师,说我们辛辛苦苦把案子办了,然后由你轻轻松松将钱赚了。 可是实际上,律师行业并不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弯腰捡到钱的伊甸乐园,律师所赚到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我在辞职之前,曾经听一个熟悉的律师朋友说过,他几乎每天都是要到晚上一十二点钟才能回家;曾经也关注过另一个资深的、在本地做得较好的律师的微信朋友圈,发现经常性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竟然是他的工作常态。那个时候,我对律师工作的艰辛同样是缺乏足够认识的,所以我心里疑虑他们向我所描绘的这种工作真的就有那么劳累繁重吗?直到我进入这个行业的时间弥增,在自己的亲历感受下,我才知道当初的疑虑是完全多余和错误的。 辞职之前,我每天的轨迹是从家里到单位,再从单位到家里,朝九晚五,上班做事,下班爱干嘛干嘛,但是辞职之后每天的轨迹线明显增多,坐班伏案、交际应酬,经常还要穿梭于临近的几个城市之间,还要抽空学习或者外出参加培训、打理自己的公众号,从来没有什么一天工作八小时的时间概念,倒是感觉一天除去吃喝拉撒睡,其余的时间都是在工作或者奔波。辞职之前,车子每年跑个一万多公里算是了不起了,辞职之后车子的公里数每年至少增加了三四倍。 只有做律师的,才懂得选择做律师意味着会丢掉很多宝贵的东西。 自从做律师之后,陪伴家人的时间越来越少。一年算下来,除了逢年过节,平日里真的没去父母家看望过,更别提陪他们在家或者出去吃顿饭。对自己的孩子更是愧疚,刚出生不久,那时候我还未辞职,每天下班回家还能抱一抱他,但是自从辞职之后直到现在,孩子两岁多了,我都没能好好陪陪他几次,我不出差的时候每天早上出门,孩子还睡得正香,晚上回家时孩子早已入睡;出差的时候经常是连续好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连面都见不到。有时候好不容易抽空陪一下自己的孩子,总有一种几日不见孩子怎么突然长大了好多的感觉,其实不是孩子长得快,而是自己回家的时间太少。 自从做律师之后,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疲惫不堪。在我做律师之后,一些朋友说我比以前看起来更加有精神了,感觉我比以前胖了些,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的体重其实是比以前下降了,只是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锻炼的缘故,小肚腩越发明显了,同时精神压力比在体制内大得多,工作也繁重得多,常常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是虚的,只是在外面必须强打精神而已。在快节奏、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下,经常没有按时吃饭,有时候实在饿得不行了仅仅是在高速公路的服务站随便吃点东西对付一下,从来都是超过凌晨一点睡觉,睡眠质量不高,所以胃和心脏都不是很好,经常要服药。我的一位很要好的兄弟常常提醒我,说小心以后赚钱了没命花。每次我都是默然无语。谁都知道健康比一切都重要,但是每当我想停下来休息一下的时候,总感觉身后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推着自己向前狂奔。 只有做律师的,才懂得律师除了赚钱,还在坚持追求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很多人觉得,律师行业是典型的“无利不起早”,认为律师做事无非是追求金钱,甚至个别人一看到律师,就喜欢鄙夷地去猜测这个律师又收取了多少多少律师费才会如此卖力。 但是许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心里并非只考虑钱的问题,因为比钱更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究竟有没有问题,是司法机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究竟有没有存在错误或者司法机关究竟有没有准确地定分止争,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究竟有没有得到正确地保护,甚至是无辜的公民究竟有没有受到错误的追究。 我们的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并不是神,在办理各类案件、处理纠纷矛盾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存在,不能绝对避免出现错误,甚至出现冤假错案。在这种情况下,单纯地依靠司法机关系统内部的纠错机制去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还远远不够,所以需要引入外部的力量来监督和制衡,在这种现实的客观需求之下,律师这个职业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显而易见,并且我们也可以从这里明显看出律师的基本职业追求之一,就是以“啄木鸟”的姿态和方式与司法机关一道共同付出和努力来力争实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不可否认,极个别的律师的确在追求金钱和公平正义之间把握失当,为此枉顾事实和法律而进行“表演式辩护”,或者不惜采取一些诸如煽动舆论裹挟司法的不当手段来博弈,甚至是逾越底线、以身犯法,但是绝大多数的律师都能坚持正确的职业价值追求,把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身执业的首要价值取向。事实上,有很多案件,虽然当事人并没有给付足额或者较高的律师费,但是很多律师仍然是竭尽全力为其赢得了该有的公平正义,比如在最高法之前陆续纠正的一批死刑冤假错案中,很多律师都是以超低律师费或者免费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协助申诉。这批案件得以纠正之后,很多人记住了纠错的司法机关,但是又有几人记得住在其中付出了巨大努力、为纠错程序启动和错案平反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的律师。可以说,没有这些律师的参与,在这些冤假错案中,有的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得到纠错,有的可能还要再晚多少年才能得到纠错。 而从另一个方面讲,只要律师能够坚持将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价值追求放在首位,在恪守这一点的基础之上依靠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劳动付出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律师收取律师费就是正当、合理的,因为任何一个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允许和鼓励律师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实现自身的劳动价值,只要律师不是通过违背国家法律、破坏公平正义的方式去获取这种经济利益。 之所以说了这么多话,是因为自己前一段时间在他乡城市出差时在极度疲劳之下产生了一些感想。辞职至今,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这么久,也算是有了一些亲身经历和体会。虽然辞职前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对辞职后的光景也做了许多预想和规划,但是必须真正跳到河里扑腾了一阵,才真正知道一点河水的深浅,困难和艰辛比想象中的多得多,只能说每个行业都不易,每个人的成功都是不是偶然,也不是那么容易,路都很难走,譬如人过山头,看着近在咫尺,真要从这处山头走到那处小心走断腿。当然,困难再多、艰辛再多,我从来都是告诉自己要顽强去面对,要咬着牙走下去。只要每天都比别人多走一小段,你终究要甩开别人千里路。所以我坚信,永远要比别人多付出一点,这是无论在体制内还是体制外都必须遵循的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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