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文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最高院: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6-13 06:20)    点击:213

最高院: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

法律一讲堂 3月14日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部长通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财新周刊记者:去年最高法院再审张文中案件、赵明利案件等一批涉及产权的冤假错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请问,今年最高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纠正涉产权、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去年以来,最高法院根据中央的部署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大纠正冤错案件的力度。张文中案是一个标杆性案件,十年前他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去年的5月31日被宣告无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

第一,在统一裁判理念上下更大功夫。

要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

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

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处罚。

第二,在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上下更大功夫。

我们将紧盯三类案件,第一类案件是合同诈骗罪、挪用侵占资金罪以及与民营企业家相关的其他罪名,我们把这些案件作为关注的重点。

第二类案件是异地创业、异地投资这类存在着“主客场”问题的案件。

第三类案件是因为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领导更换而引发的一些案件。对于这些案件我们将认真进行排查,在处理时注重划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线。

第三,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上下更大功夫。严格区分民事纠纷和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决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决不能把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因为经营活动中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行为而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第四,在深化政策、细化规范上下更大功夫。我们将把一些原则性的政策,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进一步细化,明确裁判依据。一方面,为审判人员裁判提供遵循。另一方面,也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行为提供指引。

第五,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要按正当程序的要求,完善诉讼程序。充分尊重和保护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权益,高度重视当事人和律师对案件审理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建构审判权公正行使的机制,确保审判权的规范行使。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举措,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护身符,让法院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阵地,让法官成为捍卫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

2018年全国法院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其中提到,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

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霸气!最高法副院长亲判国土部败诉:因说理不充分证据不足,复议决定被撤销!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文胜律师提供“保险理赔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文胜律师,张文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文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175123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文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焦作律师 | 焦作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文胜律师主页,您是第61316位访客